我认为建筑工地出了重大以上安全事故安全员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这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安全员尽不尽到自己的职责,安全员本身自来说职位不高但是职责很重要大责任也很大。从事安全职务资料要做全,尤其是施工方与劳务方专业分包方的各种安全承诺书、进场人员名单、三级教育以及安全交底都要完整。尤其是安全隐患整改单、以重大危险源排查整改通知单等等。说白了这既是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是规避风险的重要手段。
其次,从事建筑工地安全员,不要怕得罪人对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安全员该说的就要说该罚的就要罚,该停的要坚决停。决不能因为迫于各方方面的压力而忽视安全,最后自己给自己挖个大坑。
还有自己的各种资质尤其是安全员资质不可轻易挂靠,因为你挂靠了以后虽然是拿了人家的那么一点儿挂靠费但是风险也给人家承担了。而你并不在现场所以你不知道现场的具体情况,一旦有事情自己是没法控制这个风险。
还有干这行重要的是首先自己要做人清清白白,面对劳务的诱惑不要伸手拿人家的。吃人家嘴短拿人家的手软。一旦跟劳务有过多工作以外的接触,就很难的有效去管理人家,最终会管理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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